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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重金揽生源 多数家长表示奖学金非主要考虑因素

2019-04-03 11:57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州,高中阶段的生源竞争同样比较激烈。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会列明高额奖学金,吸引优秀学生报读。专家指出,奖励优秀学生无可厚非,但如果写在招生简章里,很难说不是与招生挂钩的,有违教育公平。
  
  教育部规定:
  
  连续两年严禁
  
  高额物质奖励“掐尖”
  
  据了解,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已提出“十项严禁”。今年的通知,是对“十项严禁”的再一次强调。今年的《通知》提到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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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专业人才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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