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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育政策有你关注的吗?

2018-01-08 13:55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教育改革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方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1月20日下午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高等教育

高校师范类专业统一认证

 

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两个部分,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明确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并对认证对象、认证程序、认证组织实施、认证结果使用等12项做出了规定。

学前教育

开展幼儿园专项督导检查

 

教育部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个别幼儿园“虐童”事件一定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加大监管督查力度。 11月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部署立即在全国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教师队伍

明确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

 

教育部印发了《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并明确了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的选聘条件、聘任程序、组织管理等五方面具体内容。

两类教师增设“正高”

 

人社部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其中,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通知》强调,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最新职称监管办法公布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主要通过书面核查、抽查巡查、实行信息公开、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等加强监管。《办法》在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评审工作、监管内容、监管方式、惩处措施等五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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