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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人才新规符合条件可租房落户

2018-01-10 09:35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全国专业人才储备工作委员会


据新华社天津1月9日电(记者李景磊)9日,天津公安机关发布并开始实施创新举措,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

据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介绍,即日起,对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

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

落集体户口。为保障这项新举措有效落地,一些配套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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