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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减负:目标是增能,关键是制度 邵泽斌

2019-04-02 18:46   浏览数: 次   来源:网络
  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将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消息一出,即引起广大教师的积极反响和基层学校的共鸣,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本文认为,教师负担过重,表面上体现为广大教师承担了与教育教学科研不相干的事务,让教师疲于应付、忙于琐事,但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在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理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方面存在的制度性问题。教师减负的目标,不仅仅是让教师从这些繁重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更重要的是,让教师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更加重要的教学科研中;不仅仅是要去掉教师不合理的负担,更重要的是要激发教师的专业发展动能、激励教师更加旺盛的教育教学热情,为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优质的职业生态和良好的专业环境。
  
  1.教师负担,重在哪里
  
  教师负担过重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中面临的真问题和难问题。减轻教师负担,前提是要分清负担过重的类型、明晰负担过重的来源。教师负担过重,一方面体现为教师承担了许多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务;另一方面也体现为教师承担了很多看似与教学科研有关,实际上对教学科研没有促进作用,甚至还有消极影响的任务和工作。根据这些任务和工作的问题特征和问题来源,可以分为四个层面的教师负担问题。
  
  一是教师承担了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的社会性事务。具体表现为忙碌于大量的非教学性事务、非专业性事务,甚至是非教育性事务,如政府、街道、社区等布置给学校的各类安全创建、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协管等等任务。这类负担属于“输入性负担”,即将原本属于教育以外、学校以外的工作和事务,通过基层政府、街道和社区等行政性要求,“输入”到了学校,占用了教师的专业活动时间,耗费了教师的精力,降低了职业的积极体验。
  
  二是教师承受着职业生活中过重的任务性工作。具体表现为,检查多、会议多、填表多和比赛多等,让教师们在时间上繁忙、精力上不济。这类负担属于“传导性负担”,即上级行政部门对教育过多的评估、检查、督导和会议等,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层层贯彻、逐级布置、层级检查,最后传导到学校、年级和教师。这样的负担,让教师看起来工作认真、忙忙碌碌、实际上陷入了让他们厌倦的琐事和低效的疲劳应对,挤占了正常的备课、教学,以及指导学生成长的时间和精力。这一层面的负担常常背离了教师真实的发展意愿,产生着内在的抵触,降低着职业的获得感。
  
  三是教师应对专业发展的形式化压力。具体表现为,教师为完成外在的专业发展任务所付出的精力、心力和劳力,如教师为了职称的评定而赶论文、忙课题、争奖项、比项目、赛成绩等。这类负担属于“评价性负担”,即教师基于职称、薪酬等外在的需要,通过功利性、目的性的行为去获取课题等形式化的专业发展符号。这种对外在的专业发展符号的适度争取,原本具有一定积极的价值,但当这种追求和竞争激烈化、极端化的时候,就出现了“为了符号而符号”的形式化、表层化的专业发展特征。其直接的结果是,扭曲了专业发展的底色、异化了专业活动的内涵,挫伤了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
  
  四是教师劳累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竞争环境。具体表现为,教师为学生的成绩和学生管理的绩效而付出超负荷的努力和精力。这类负担属于“派生性负担”,即在考试体制和升学压力下,广大教师面对家长的期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同事的竞争,特别是面对学校的各类与绩效挂钩的奖惩制度,派生了一种“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竞争性努力和紧张性忙碌。如此,时间上“加班加点”、教学上“细嚼慢咽”、管理上“盘盯补”就成为了常态,让教师们持续地处于繁忙、焦急,甚至是紧张和压力之中,制约着深度的专业发展和内在的专业体验。
  
  2.教师减负,重在体制机制改革
  
  额外的、过重的负担,消耗了教师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干扰了教师正常的教育教学,降低了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不利于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化解教师负担过重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立足于当前,又要着眼于未来;既要有决心和信心,也要有耐心。为此,我们需要分层思考、分类施策和重点突破。
  
  首先,要分层思考教师现有负担的特征,形成关于教师负担的理性认识。这是当前减轻教师负担的前提。所谓理性认识,就是要认识到减轻教师负担的根本目的是增强教师的专业发展动能、激活教师的专业发展动力。在这里,防止两个极端的认识非常关键:一是浪漫主义的教师负担观;二是功利主义的教师负担观。浪漫主义的教师负担观肤浅地认为,教师是一种完全轻松的工作,就应该快乐生活、愉快工作、轻松教书、悠闲做事。这是一种表面化、简单化的理解,从根本上否认了教师发展的专业品质、敬业精神和职业情怀。功利主义教师负担观狭隘地认为,教师是为人师表的事业,是敬业奉献的事业,其工作本来就应该满负荷运转、就应该任劳任怨。这样的认识抹杀了教师的内在奋斗精神与外在任务压力的根本区别,也是一种片面的观点。我们需要一种理性的教师负担观:一方面,要继续弘扬教师的奋斗精神和敬业精神,认识到中华民族优秀教师文化,“园丁精神”“春蚕精神”“蜡烛精神”不但不过时,还需要赋予时代的新内涵;另一方面,要努力减少教师的非专业性活动、降低对教师专业活动过多的干预和控制、疏解教师专业生活和职业工作的压力,为教师专业内生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教师负担观。合理的负担观不是认为教师不要工作任务、不要专业压力,而是要保持合理的工作要求和有效的专业压力;不是不要教师追求诸如课题、论文和获奖等专业成果,也不是不要教师追求学生的成绩和管理的绩效等,而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将这种对专业符号的外在追求转化为提升专业素养的内在力量和潜心教书育人的内在能量。
  
  其次,要针对教师的现有负担类型,分类施策,理顺教师负担的化解思路。这是减轻教师负担过重问题的近期应对策略。如上所述,教师的负担过重,从特征、类型和来源等方面,表现为多种形式。这要求我们对减轻教师负担要避免“一刀切”和笼统的做法。我们不是要取消所有的负担,而是要取消不合理的负担;不是要用一种统一的方式减轻教师负担,而是要根据负担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让减轻教师负担的过程成为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思路的过程,成为理顺教师管理方式的过程。如,对于教师承担的额外、非教育性、外部输入性的负担,要通过刚性的规定和硬性的规范,果断地取消,坚决地切断额外负担的“输入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教师承担的过多的、来自于上级的传导性的教育事务和工作任务,要通过制定权力负面清单等方式,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减少干预、减少检查评比,缓解“传导力”;对于因职称评定压力而形成的对论文、课题等形式化负担,要通过改革教师评价方式,消解“压力源”;对于因教育教学业绩竞争带来的负担,要通过改革学业评价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方式,减轻“紧张感”。
  
  第三,要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系统构建起减轻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这是解决教师负担过重问题的长远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我们要立足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从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角度,做好减轻教师负担的制度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这为新时代减轻教师过重负担提供了思路和遵循。以上的分析表明,教师负担过重从根本上反映了现代教育治理制度和教师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与不合理。为此,需要深化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深化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改革。要切实改变教育管理方式,不但要将管理型行政转化为服务型行政,还要将服务型行政转化为“支持性”行政,让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行政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优良的空间和优化的生态,让“校长安静办学、教师安静教书、学生安静学习”;二是要深化教师评价方式改革。特别是要改革教师职称制度和薪酬制度,将教师从外在的、形式化的、功利性的“唯论文、唯帽子”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将主要的精力用于“上好课、带好班、育好人”;三是要深化学业评价制度改革。要通过建立现代人才选拔制度、现代高考制度和现代学业评价制度,改造现在的“压力型高考体制”和“焦虑性学业评价体制”,以此舒展教师的教学压力、升学焦虑和分数紧张,让教师“潜心专业、热爱专业、享受专业”,从而建立起减轻教师负担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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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专业人才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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